发现丈夫出轨,妻子与第三者签和解协议追回5.1万元,发现丈夫实际给了10万,再起诉被法院驳回

本文转自【FM93交通之声】;

约10万元夫妻共同财产被丈夫偷偷赠与第三者,原配张女士费尽周折只追回5.1万元。这一切的根源,是原配还未查清楚丈夫给第三者转了多少钱,就草草和第三者签了和解协议,并注明“双方达成一致,以后不再联系、互不相欠、互不追究。”

三级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为该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,应遵守协议内容。

十余年婚姻,发现丈夫给第三者转钱

张女士与丈夫李先生2012年2月登记结婚,原本以为能携手走完余生,却在2023年意外发现婚姻的“裂痕”。她通过银行流水、微信账单等凭证查实,丈夫与王女士2023年相识后,迅速发展为不正当男女关系,且这份关系持续至2024年11月。

“最初我只查到丈夫先后给对方转了69587元。”张女士向记者诉说着心中的苦闷,“我后来联系上第三者,让她把钱退回来,几经拉扯,最后谈拢了具体数字。因为对方给我老公送过一部手机和一条LV皮带,最后让她退还了51000元。”

记者注意到,这份2024年11月15日签署的协议仅有张女士签名及身份证号,结尾写明:“不再对王女士起诉,至此以后,张女士就不再追究王女士插足婚姻的事。双方达成一致,以后不再联系、互不相欠、互不追究。”

远不止这些,

细查下来给了对方约10万元

原以为这事就这么翻篇了,张女士盼着丈夫能回心转意。“谁知他们俩还有联系。”张女士说,“我心如死灰,这事不能就这么算了,就继续查账。这一查才发现,前前后后我丈夫给第三者转了10万元左右。”随后张女士向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第三者再返还人民币55281.4元并支付利息。

法院于2024年12月13日立案,经审理查明,2023年李先生和王女士相识,并发展为不正当男女关系。期间李先生通过银行先后向被告王女士转账18笔,共计86900元;通过微信向被告王女士转账10笔,共计9208元。此外还为其购买物品、情侣对戒(女款金额3668元),并支付普陀山、云台山旅游花费(王女士仅承担部分费用)。

“这一年时间,我丈夫给她花的钱有10万元,他们当初骗我,让我草草签了和解协议。”张女士越想越来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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